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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6/5 醉酒想了好久好久,才想好取名为醉酒,也许是真的醉了吧!
一个人喝酒,啤酒,没喝几瓶就有点不胜酒力了!多多少少有那么点“酒不醉人人自醉”的意思!
酒,本来是一个群体的运动!酒应该是为了追求快乐!一个人喝酒太闷太无聊,只有多个人才能体会酒之外的乐趣!猜酒令,划拳这些酒桌上的衍生品就验证了这一点!所以,酒就应该是一个群体的运动!
只不过,酒大多数被世人作为麻醉神经的工具!所以,本应该冰清玉洁的酒被世人所曲解!诗人除外,因为醉酒后的诗人可以做出流传千古的诗!除此,酒多被冠以“酒多误事”的罪名!
人,是一个充满欲望的事体!当被动的要达到目标的时候,总是诚惶诚恐的去努力的追求,去寻找,然后当被动的目标被实现的时候,瞬间的得意之后就是莫名的空虚!所以,开始追求下一个目标,也许根本就是不切合实际的目标!因为瞬间的得意容易产生持久的骄傲!
正如喝酒,本来2两的就足可以麻醉一般人的神经!但是,不知不觉的已经喝够了2两!这时候发现其实我还没有倒!毕竟没有倒,所以继续追求高度,模模糊糊的就越喝越多,越喝越“自信”!终于喝到对影成三人!还有一种就是对酒精度数的追求!当达到60度的时候,习惯了就会觉得不过瘾!慢慢的走向更高!于是,尝试酒精,于是从此去陪上帝喝酒去了!
所以,人的欲望是天性,但是需要有节制!要有追求,但是却不可盲目的追求,不可高估自己的能力,也不可谓自己设置不能及的目标!未来,需要审之又甚!
佛语云,有因必有果,因果循环,报应不爽!这句话真是至理名言!然而,有了果之后呢?任何事情都是因种的果,但是消除果却并不是消除因所能弥补的!比如,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莎朗斯通事件,在风口浪尖恬不知耻的放一通狗屁言论!结果遭到全国禁止,殃及代言的迪奥,相信同为兄弟的迪奥见识了家乐福的前例,再三道歉,然而却已经无济于事!今天又看到了莎朗斯通的道歉,但是又有谁管,懒得理她!所以,不想食恶果就不要种恶因!就如包青天判案:虽然悔意有嘉,其情可泯,但是那些枉死的人又该情何以堪!所以即使你已经幡然悔悟,难道我就不铡你了吗?!恩,其实,该铡!!!
酒不醉人人自醉,带着些许的醉意,就这样安然的睡去! 评论 (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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